上一頁 | 首頁 | 下一頁 《節十七帖草書》/王羲之 郗司馬帖:十七日先書,郗司馬未去。即日得足下書,為慰。先書以具,示復數字。 逸民帖:吾前東, 粗足作佳觀 。吾為逸民之懷久矣,足下何以等復及此,似夢中語耶!無緣言面,為嘆,書何能悉。 龍保帖:龍保等平安也,謝之。甚遲見卿舅可耳,至為簡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