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成一幅完美的書法作品 文/戴紹卿
一、前言:
萬事皆有定法,所謂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書法自亦不能例外,有其一定之法則,茲擇要分述於後:
二、寫字的姿勢:
1.坐姿:兩腿與肩齊自然下垂,涵胸環背,面對正前方,不可斜側,式如抱缸,左掌平鋪,輕扶紙上,固定紙位,右手握管書寫,要沉穩若鐘。
2.立姿:兩腿左右伸,稍寬於雙肩,兩腳跟立於一線之上,餘如坐姿,要沉穩若松。
三、執筆方法:
1.要領:腕平、指實、掌虛。
2.要領達成方法:將筆垂直握於手中,對正鼻樑相距約三十公分
(此處為雙目交距最佳點)
,此時腕為右下方傾斜,保持握筆情形不變,將腕扭轉放平,筆頸自然向右下方斜伸,然後就此勢保持腕平,以無名指及小指將筆管推回原來垂直位置,故無名指及小指推送時,若不緊握筆管將被推落,自然做到指實、腕平、掌虛要求。
四、筆法:
1.無起不復:不論一直
(豎) 、一橫、一撇、一捺、一點、一任何筆畫,起筆均須重複一次,其要領為:「欲右先左,欲下先上」,俾可保持筆筆中鋒。
2.無收不迴:如起筆所述,任一筆畫行至盡頭,均必須迴筆,其目的在使筆筆運到而無虛浮之氣。
迴筆方法有二:
(一)虛迴:凡筆畫如撇、捺、鉤、直書之懸針,均用虛迴,亦即筆畫行至盡頭,將筆提起,於空中迴筆。
(二)實迴:除尖筆外,如橫、點、直之垂露,均用實迴,亦即筆在紙上不必抬起,直接在紙上迴筆。
五、結字:
1.結構:
所謂文字,單體為文,複體為字,亦即二文以上所組成的字稱做字。通常以文所組成的字大致分左、右二部分,或左、中、右三部分,其他形狀之結構雖亦有之,但總以此類字為主,而左、中、右三部分之字亦歸入左、右二部分為標準,採用何種形體是完成字之第一步,其形體大抵分為四種:
(一)右旁較左旁上高下低如圖所示「 」,例「揚」字。
(二)右旁與左旁上平下低如圖所示「 」,例「邪」字。
(三)右旁較左旁上低下亦低如圖所示「 」,例「即」字。
(四)右旁較左旁上低下高如圖所示「 」,例「知」字。
2.揖讓:
字之形體確定後,第二部視筆畫之多少安排其結構,所謂揖讓即筆畫少的字佔據地位應小,將較大的地位讓與筆畫多的字,有的應讓上,有的應讓下,有的應讓左,有的應讓右,端視每一字筆畫之孰多孰少而決定之。
六、謀略:
1.單行:
每一單獨的字有了最佳的安排,要把許多字連綴在一起完成一幅書法作品,每行字如無妥善的安排,則斷難臻於理想,故行要有行氣,行氣的形成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楷、隸、篆:字體大小與字間距離要相等,行成氣,橫有列。
(二)行、草:行要直,字間距離要相等,字體大小不拘,但要相配。筆畫粗細力求變化,但應調和。行有氣,橫無列。
2.全篇:
四角沉穩:首行之第一字及最末一字與末行之第一字及最後一字須用筆較重,若太小或筆畫太輕,則失穩重,形成虎頭蛇尾。
字體大小之決定:通常全篇字體大小,以首行第一字做標準,第一字之大小決定後,全篇悉以相從,尤其行、草每行之字體,雖可小大粗細由之,但其間最大者亦以不大於首字為佳,即氣韻相通。
七、用印:
1.寧小勿大:名章以與落款字體大小相埒為宜,否則寧可較落款字體小而勿太大,有失調和。
2.寧少勿多:閒章之使用,於作品中有其一定之部位,如起首章蓋於書法作品首行右側第一與第二字之間,押角章蓋於首行又右方,若首行右側空白不多,蓋章後頗顯擁擠,則不蓋為宜,尤其於書法行間蓋章,更應避免。
八、結論:
書若無法,初學者無所依歸,難於入手,但書法屬於藝術範疇,非如科學之精準而不可改變,故書至最後奧妙存乎一心,千變萬化,不為一定法則所拘,入於無法之法,方能產生最高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