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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頂的水圳開墾契約  文/鄭麗玲
  北投據傳是凱達格蘭族語「女巫」的意思, 清初漢人漸漸進入此一區域開墾,改變了這裡外在的環境,使得原本的族群關係又加入更複雜的互動。漢人對待環境的態度與原住民有著很大的差異。屬於農業民族、水稻子民的漢人,通常是絞盡腦汁投注畢生精力,甚至傾家蕩產亦在所不惜,為的就是想把奔流在山間、深谷的水,馴化為柔順、可以餵飽稻穀的灌溉水源。雖然在漢人入墾之前,凱達格蘭人也是有一些簡單的水利設施,但畢竟像這種儲水以備乾旱的水利觀念,是與順著大自然、環境的脈動而生活的原住民有相當差異的。

  隨著原住民與漢人勢力的消長,不論是淡水河、基隆河等大川,或是山間天然的湧水、自然的落雨,水,慢慢被馴化,被漢人所開鑿、挖掘的堤堰、圳道引導著,不再漫無目地的奔流,而流向已開墾成的田園,於是看天田成了水田,漢人在此地的根,紮得更深了。漢人與水博鬥的故事很多,甚至為了水源、水量的分配而打群架-分類械鬥。在雙溪的附近的平等里,是一處高而平的台地地形,這裡流傳下來兩張水利開發的契約,可以看出當時漢人對水的渴望是什麼。

  坪頂, 這裡的地名據說是因位在山頂,地勢高而平,故稱坪頂,日後轉音成平等里。大約在乾隆朝後期開始有福建移民至此,但由於地勢較高無法取得水源,早期移民卻只能就地砍伐山上的相思樹,或販賣木材、或燒製成木炭,以此營生。這樣的生活當然是很辛苦,沒有水的土地,是沒有太大價值的。若是能夠成功的引入水源,土地的價值馬上翻了好幾倍,用「點土成金」來形容也不為過。因此到了道光年間開始有一群人嘗試在此地開圳。

  ()道光十五年二月坪頂舊圳開墾契:
  「仝立應管山埔約字人股首何貴仝股夥何進、何才、蕭妙興、李發、李彩、鍾明、何怨等,前諸人附貴父何庚出名,仝捌股首鄒武、鄒橫,林本,簡純,徐世吉、謝和興、邱盛宗等合夥向通事業戶給墾山林地壹所。坐貫芝蘭保,土名雙溪大平頂庄,其四至總界載明給墾批內。茲貴諸夥人等協力墾闢,通年成其園地。因乏水源,股夥仝議,招得劉佛祐、林文錦等為圳主,自備工資開鑿圳路,併築埤塘疏泉灌溉,成其田畝,供納糧課,茲藉神人同力,圳路開通,當時公仝議定,埤圳水源灌足業界,先與圳主對半均分,茲已鬮分定界明白,貴仝捌股首武等合得一半,將一半園地,每所議作八段鬮分。」這張契約下文尚有分得帶水源土地一半的墾戶,將此一半的田分作八段,給合股的開墾者。另一半土地,則依契約交給圳主。

  在水圳未開鑿前,因乏水源,所以土地即使開墾完成,也只能墾闢成園。後來以何貴為首的開墾者,招募劉佛祐、林文錦為圳主,並由圳主自備開鑿圳路,興築滁水的埤塘灌溉園地等水利設施的費用與技術。由於是由圳主自備工本鑿圳,何貴等人出地,因此開墾完成之後,土地要與圳主對半均分,開圳者亦分得土地。由開圳集團可以獲得一半的土地來看,坪頂地區若無引入水源,土地的開墾應難達成,同時也顯示出此地開圳與興築埤塘的工事,並非易事,因此若能成功,自然要獲得高報酬。

  ()道光二十九年十一月新圳開墾契:
  「仝立分管山埔鬮約字人鄒永仝鄒南枝等,前永與原墾武等,合夥仝向通事業戶,給墾出山地埔地,坐貫芝蘭保雙溪大坪底頂,址在狗慇勤。其四至總界載明鬮約字內,倘後開田得帶水源鑿圳流灌。茲永等仝原墾人等欲開田長久之計,但因圳源遼遠不能造便,是以託中向鄒南枝為圳主,自備工本開鑿圳路,灌溉成其田畝,供納糧課。當時公仝議定,在圳水源灌下埔地,約作對半均分,原約永等應得一半,圳主南枝等應得一半,其圳水亦作對半分灌。」

  道光十五年開墾的地方,主要在坪頂的大平尾,及坪頂的尾端,只有一小部份在狗慇勤。坪頂地勢較平,而狗慇勤即山脈形狀好像伏地而睡的狗,而有狗殟睏之名,而後諧音「狗慇懃」,因此這裡算是山丘地形。道光二十九年的契,開墾的位置就是狗慇懃。雖然坪頂在道光十九年已經開鑿了圳路,但狗慇懃離圳源太遠,無法取得舊圳的水源。因之這裡的開墾者為提高墾成土地的利用價值,便託中人找來鄒南枝負責水圳的興築。同樣也因為墾戶並未負擔開鑿水圳的工本,因此圳水灌溉的土地,墾戶與圳主各分一半,而開鑿的圳水也對半分。由此可知開鑿圳路的工程浩大,比起土地開墾有過之無不及,因此墾戶不僅提供圳路的土地,圳主開鑿水圳成功,更可得到一半的土地。

  到宣統三年,吳登峰引內雙溪地區香對溪的水源,開鑿登峰圳。坪頂有一處「內厝」的舊地名,在今平菁街95巷鵝尾山下。這裡有坪頂舊圳、新圳及登峰圳三圳的隧道口,根據林萬傳先生的調查,三圳都是在此鑿穿鵝尾山,坪頂舊圳與新圳引坪林西溪,而登峰圳則同樣是穿過鵝尾山,但引香對溪的水源。登峰圳的隧道,後來甚至因為有許多蝙蝠棲息其間,一度成為蝙蝠洞風景區。

  對稻米文明的漢人而言,水和土地幾乎同等重要。尤其從坪頂開墾的歷史來看,水源引進前後土地利用價值真是天壤之別。其時在多數水源取得較不容易的地方,水利的經營方式,和土地的開墾模式幾乎一模一樣。土地開墾完成可以分區段轉賣,或出租收取地租。水道圳路開鑿成功之後,也可以轉賣權利或收取水租。只是,漢人利用水,卻不愛水,投注心力創造水的附加價值,卻深深畏懼水。當淡水河畔的凱達格蘭人駕著「艋舺」輕快的出入河道時,漢人卻想著怎樣把水圍堵、引導到我的田地上。附著在土地的的漢人,終究只能在岸邊看著隨時可能因為水量變化而衝破圍堵、潰堤而出的水,卻不能徜徉水上,與之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