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心經總目錄
大乘起信論科判
A.略釋論題
B.造論菩薩----馬鳴菩薩造
C.翻譯人時----真諦三藏譯
D.歸敬述意
1.先歸敬三寶--歸命盡十方,最勝業徧知,色無礙自在,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體相,法性真如海,無量功德藏,如實修行等。
2.後述造論意--為欲令眾生,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故。
E.正立論體
1.顯益起說---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2.舉數標章---說有五分。云何為五?
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
3.依章別解
1)因緣分
1.牒章名---初說因緣分
2.顯因緣
a)問答直顯-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
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
1.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2.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3.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4.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5.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6.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7.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8.為示利益,勸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b)問答遣疑
1)問---------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
2)答
A.舉根緣二相以立宗-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
B.釋根緣二相以遣疑
1.說聰俱勝----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2.根緣微劣
1)廣略二經---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2)廣略二論---或有眾生,無自智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亦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3)明教之興---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2)立義分
1.結前起後----己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2.標徵列名----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1.法、2.義。
3.依名解相
a)出法體
1)就體總立--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2)開門別立--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
☉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b)彰名義
1)明大義---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
1.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2.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3.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2)顯乘義---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3)解釋分
a.結前起後---己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b.標微列名---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
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
c.依名辨相
1.顯示正義
a)總釋---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
1.心真如門,2.心生滅門。
☉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
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b)別釋
1)別釋二門顯動靜不一
A.真如門
1.舉如體離言以明觀智境
1)總舉法體
a)正顯如體--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
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b)會執釋名--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
2)問答釋疑---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2.約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1)舉數開章---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
1.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2.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2)依章別釋
a)明如實空義-所言空者,從本以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
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b)明不空之義-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
常恆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B.生滅門
1.釋生滅心法
1)染淨生滅
a)就體總標----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
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b)依義廣釋
1.釋上心生滅義
1)辨德列名--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1.覺義,2.不覺義。
2)按名別釋
A.辨覺義
1.略辨始本二覺--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
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2.廣顯二覺之相
1)始覺
a)總標滿分二義--又覺心源故,名究竟覺。
不覺心源故,名非究竟覺。
b)別辨差別四相
1.正寄四相顯位-此義云何?
1)如凡夫人:
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唯復名覺,即是不覺故。
2)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
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3)如法身菩薩等:
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
4)如菩薩地盡:
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2.引釋心源無念-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
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
c)結明不異本覺--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2)本覺
a)明隨緣本覺
1.標列-----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
云何為二?1.智淨相,2.不思議業相。
2.辨相
1)先明智淨相
A.直明淨相-智淨相者:
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B.迭拂疑情-此義云何?
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2)不思議業相-不思議業相者:
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b)明性淨本覺
1.總標-----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2.別釋-----云何為四?
1)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2)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
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3)法出離鏡--3.法出離鏡:
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4)緣熏習鏡--4.緣熏習鏡:
謂依法出離故,徧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B.辨不覺義
1.根本不覺
1)依覺成迷--所言不覺義:
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因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2)依迷顯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
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2.枝末不覺
1)細相----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云何為三?
1.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
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2.能見相: 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3.境界相: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2)麤相----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
云何為六?
1.智 相: 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2.相續相: 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3.執取相: 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4.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5.起業相: 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6.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3.結末歸本---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C.辨同異
1.標列-----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1.同相、2.異相
2.喻釋----1.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
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相,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於此真如義故,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2.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
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2.釋上生滅因緣
1)明生滅因緣義
A.總標-------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
B.別釋
1.先釋意轉
1)略明-----此義云何?
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2)廣辨-----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
1.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2.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3.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
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4.智識: 謂分別染淨法故。
5.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
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3)結歸
a)正結屬心--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b)問答釋疑--此義云何?
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2.釋意識轉----復次;言意識者:
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2)顯所依因緣體
A.略明緣起甚深---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
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恆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B.廣顯緣起差別
1.明染心緣起根源-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
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2.判染心差別分位-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
1.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2.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3.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4.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5.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6.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3.顯無明治斷階級-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4.釋相應不相應義-言相應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
不相應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5.辨智礙煩惱礙義-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義云何?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3.釋上生滅之相
1)標列二相---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1.麤:與心相應故。2.細:與心不相應故。
2)約人對顯---麤中之麤:凡夫境界。
麤中之細及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3)辨相所依
A.順論生緣--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
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B.逆顯滅義--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 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2)染淨相資
a)舉數列名--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
1.淨法----:名為真如。
2.一切染因--:名為無明。
3.妄心----:名為業識。
4.妄境界---:所謂六塵。
b)熏習義---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亦如是,
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c)熏習相
1.染法
1)略明--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有妄境緣故,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2)廣辨--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1.增長念熏習。2.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1.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2.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1.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2.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2.淨法
1)略明--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
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 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2)廣辨
A.明妄心熏習--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
1.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2.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B.顯真如熏習
1.標列----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1.自體相熏習、2.用熏習。
2.辨相
1)別釋
a)體相
1.正顯-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恆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2.除疑
1)問--問曰:
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2)答
A.約無明厚薄
--答曰:
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恆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B.約因緣具闕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b)用大
1.標列---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1.差別緣、2.平等緣。
2.正釋
1)差別緣-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1.近緣-速得度故。2.遠緣-久遠得度故。
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1.增長行緣。2.受道緣。
2)平等緣-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恆常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2)合明--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
1.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2.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d)斷常二義--復次;
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2.辨所示之義
1)體相二大
a)總標二大名-復次;真如自體相者。
b)分釋二大義
1.體大---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滅,非前際
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
2.相大
1)正明性德-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徧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2)問答重辨
A.執體疑相難-問曰:
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B.相不違體答-答曰:
1.差即無差-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2.無差而差-復以何義得說差別?
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徧照法界義故。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
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恆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1)體相二大
2)別解用大
a)總明---復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
◎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徧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
◎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b)別釋
1.正顯用相
1)直顯其用--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
A.應身--1.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B.報身--2.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
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2)重牒分別--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
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
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2.問答釋疑---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
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2)會相入實顯動靜不異--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
◎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
◎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2.對治邪執
1)就本總標----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
2)別明治障
A.對治離
1.標列----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1.人我見、2.法我見。
2.辨相
1)人我見--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
1.聞修多羅說:
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云何對治?
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徧,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2.聞修多羅說:
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云何對治?
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3.聞修多羅說:
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
◎云何對治?
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4.聞修多羅說:
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
◎云何對治?
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恆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故。
5.聞修多羅說:
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
◎云何對治?
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2)法我見--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
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云何對治?
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B.究竟離----復次;究竟離妄執者,
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3.分別發趣道相
1)總顯名義---分別發趣道相者:
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2)分別標列---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1.信成就發心、2.解行發心、3.證發心。
3)依次辨相
A.信成就發心
1.明信成之行--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
◎所謂依不定聚眾生,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
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植於佛,亦得
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2.顯發心之相
1)正明三心--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三何為三?1.直心:正念真如法故。2.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3.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2)問答除疑
a)問----問曰:
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b)答
1.正答前問-答曰:
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礦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2.重顯方便
A.標微--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B.別釋-1.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2.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
◎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3.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
◎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4.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3.舉發心利益
1)顯勝德---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
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
2)明微過---然是菩薩,未名法身。
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3)指權施---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
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4)歎實行---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
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B.解行發心
1.總標歎勝---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2.顯其勝相
1)經時勝---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
2)解行勝---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密。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故,隨順修行尸波羅密。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密。
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梨耶波羅密。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密。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密。
C.證發心
1.明發心體---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
☉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
,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
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2.明發心相---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1.真心,無分別故。2.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生故。3.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3.明成滿德
1)正顯勝德--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
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2)問答除疑
a)問一切種智-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
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見境界,
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決了。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b)問自然業用-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
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
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而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4)修行信心分
1.結前起後----己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2.就人標意----是中依未入正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3.約法廣辨
1)先興二問---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2)信行逐答
A.四種信心--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1.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2.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3.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密故。4.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B.五門修行
1.標列---修行有五行,能成此信,云何為五?1.施門、2.戒門、3.忍門、4.進門、5.止觀門。
2.別解
1)施門--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
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2)戒門--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
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3)忍門--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於利、衰、毀
、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4)進門--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
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
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進,畫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癈,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5)止觀門
a)寄問-------云何修行止觀門?
b)釋相
1.略明------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2.廣說
1)修止
A.修止方法
1.託靜息心-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
,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
☉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
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2.定成不退-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
,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3.障重不入-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
,所不能入。
B.顯止勝能--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
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C.辨其魔事--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陁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
☉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
,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
☉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所得,非真三昧
。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D.簡偽異真
1.約邪正簡-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
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2.對理事簡-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以
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見故。
E.示益勸修
1.總標---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云何為十?
2.別列--1.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2.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
3.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4.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5.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6.於如來境界信得增長。
7.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8.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
9.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
世間。
10.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2)修觀
A.明修觀意--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
,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B.辨修觀相
1.法相觀--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
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如
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2.大悲觀--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
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
3.大願觀--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
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4.精進觀--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
,不捨修學,心無懈怠。
3)雙運
A.總標----唯除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作?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B.別辨
1.約法---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
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2.治障---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
C.總結----以此義故,是止觀二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
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4.防退方便
1)明畏退之機--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
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2)明防退之法--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
,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5)勸修利益分
1.總結前說--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
2.備陳損益--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
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
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誹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
☉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3.極勸修學--當知,
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F.總結回向----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