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為--淡水雙峻頭自來水廠
當年興辦自來水計劃之動機
淡水在清朝乾隆年間,因位於淡水河口,係漁民設滬篩撈魚之末端,故稱為滬尾﹝民國九年改名淡水﹞。民前五十一年﹝西元一八六0年﹞清廷與英國簽訂天津條約,將淡水、基隆、台南、高雄等四港口開設對外貿易,因淡水與福建沿海僅一水之隔,復與日本之橫濱、神戶、長崎港埠相毗鄰,以致航運頻繁,商旅雲集。民前十六年﹝西元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清廷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將台澎列島割讓給日本。由於當時係屬農、漁業社會,街巷狹窄,污水四溢,蚊蠅及野鼠滋生。且該地距當時台灣政、經文化中心﹝台北﹞近在咫尺,為防止船舶經由香港、廈門等地帶引進流行之黑死病等傳染病及防止瘧疾、霍亂之發生。日本行政當局除積極改善環境衛生外,並將興建本地飲用水設施計劃列為全台灣最優先重要工作。
水源工程規設經過
一八九五年丹麥技師漢遜泰派複勘大屯山麓水視頭及雙峻頭兩處湧泉,認為該水源均自火山岩深處湧出,除非地殼大變動,湧泉水不致減量,且水質甚佳皆可飲用,雖水視頭湧泉水之水質及水量均稍優於雙峻頭,惟當時為減省工程費而採用較接近淡水街庄之雙峻頭水源。民前十三年﹝西元一八九九年﹞,由日本人委請英國技師巴爾頓參與淡水自來水廠之設計與施工,將雙峻頭湧泉引至淡水市區供水。雙峻頭水源平均每日出水量6,389立方公尺,除供應當地每日最大用水量2,437立方公尺自來水外,並供應下游約70公頃農田灌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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