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e)極顯經功--(1)約生福顯--(B)顯勝--(1)約福總示--(a)聞信即勝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e)極顯經功
        1)約生福顯
         A.
立喻------「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
                   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
                   ,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
                   身布施。
         B.顯勝
          1.約福總示
           a)聞信即勝---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不逆者,不違也。聞得此經,深信非依此行不可,便發起一一如法行之之大心,是為信心不逆。即是發決定起行之信心。此中雖但言信,含有深解在。若非深解,決不能發此不逆之信心也。初發此心,固不如下之已經起行。然起行實本於發決定心。故發心時,其福便得超勝長劫布施無數身命之菩薩。此中福字,正指下文荷擔如來,當得菩提,果報不可思議言。故非他福所可比擬。

           b)持說更勝---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2.舉要別明
           a)約教義明---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b)約緣起明---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c)約荷擔明
            1)正顯----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
                   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
                   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2)反顯----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
                   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3.結顯經勝----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
                   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
                   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2)約滅罪顯
         A.標輕賤之因---「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
                   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
         B.明滅罪得福----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
        3)約供佛顯
         A.明供佛------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
                   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
                   過者。
         B.顯持經------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
                   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4)結成經功
         A.明難具說-----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
                   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
                   狂亂,狐疑不信。
         B.明不思議-----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