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e)極顯經功--(1)約生福顯--(B)顯勝--(3)結顯經勝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e)極顯經功
1)約生福顯
A.立喻------「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
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
,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
身布施。
B.顯勝
1.約福總示
a)聞信即勝---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b)持說更勝---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2.舉要別明
a)約教義明---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無邊功德。
b)約緣起明---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c)約荷擔明
1)正顯----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
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
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2)反顯----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
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3.結顯經勝----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
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
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猶言無論何處。然不曰無論何處,而曰在在處處者,有應宏揚遍一切處,無處不在之意。一切世間,世約豎言,三十年為一世;間約橫言,界限之意。故世間,猶言世界。世界而曰一切,遍法界盡未來之意也。天、人、修羅,為三善道。言三善道,意攝三惡道。言天,修羅,意攝八部。謂遍法界,盡未來,一切天龍八部,四生六道,所應擁護。供養,所以表其擁護也。所應供養,視前言皆應供養意深。皆應者,是明一一眾生,應當供養。所應者,是明供養為一切眾生之責。一不如此,是所不應。則為是塔,亦視前如佛塔廟意深。前說猶為經是經,塔是塔,但應視同一律。今則明其經即是塔。此與前言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義同。蓋塔中必安舍利,或佛、菩薩、賢聖僧像,故經所在處,則為是塔者,意明此經為三寶命脈所關也。復次,舍利者,佛骨也,即是報身。佛,菩薩,賢聖尊像,為令眾生瞻禮啟信,功同化身。而經是法身。故經所在處則為是塔者,又以明此經能成三德,現三身也。如是種種皆是經之殊勝功德,故標科曰:結顯經勝。因有如此殊勝功德,故一切眾生,皆應極力宏揚,令在在處處,皆有此經。故經所在處,為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又,塔必在高顯之處。安塔之意,在於表彰,使眾聞眾見,以起信心。今云當知此處則為是塔,是教以當知表彰此經,宏揚此經也。所應供養句是總。則為是塔,是釋明應供養之故。恭敬作禮云云,是別明所供養之法。其法云何?皆應三業清淨是也。
恭敬二字是主亦是總。恭敬者,虔誠也,即一心皈命之意。蓋三業以意業為主。若但澡身淨口,而妄想紛紜,不能一心,尚何清淨之有!故首當攝心歸一,不向外馳,是謂恭敬。必恭敬乃能清淨也。恭敬是主者,恭敬即表意業虔誠,故是三業之主也。作禮,如合掌頂禮等,此表身業虔誠。圍繞經行,亦作禮之一式。圍繞時,或稱念聖號經名,或唱梵唄,讚揚功德,此表口業虔誠。亦可作禮圍繞,皆以表身業。花、香、雲散者,古時天竺,每以花朵或香末,只手捧擲空中,以表敬意。我國則多插花於瓶,焚香於爐,亦是一樣表敬。散花香時,必申讚頌。如今時上香必唱香贊,禮懺時手捧花香,口唱願此香花云云云。此表口業虔誠也。身、口、意,三業皆應虔誠,以表恭敬。故恭敬是總。
凡是供養必用花香者,此有深意。花所以表莊嚴,故佛經亦取以為名,如華嚴經。香所以表清潔,如曰戒定真香。又以表熏習,表通達,如曰法界蒙熏。總之,花為果之因,故散之以表種福慧雙修之因,證福慧莊嚴之果也。香為佛之使,故散之以表三業清淨,感應道交也。
經所住處,如是殊勝。則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之人,其福德之殊勝可知。經應供養,則受持讀誦廣為人說者,其為龍天擁護可知。行願品云:「誦此願者,行於世間,無有障礙。如空中月,出於雲翳。諸佛菩薩之所稱讚,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一切眾生悉應供養。」誦普賢品如此,誦金剛般若經亦然。當知此二經,一表智,一表悲。日以此二種為恒課,正是福慧雙修,悲智合一,功德無量無邊。前曾以此相勸者為此。
反之,若於此經或譭謗,或輕視,或淺說妄說,其罪業之大亦可知。觀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云云,則學佛人應在在處處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也亦可知。不然,不能在在處處有此經矣。而如今之世,尤應廣為宏揚,令在在處處皆有此經。則在在處處,皆有三寶加被,天龍擁護。即在在處處,皆獲安寧矣。今雖未易做到。然有一妙法。其法云何?發起大心,日日為在在處處讀誦,求消災障。豈但在在處處,可獲安寧。且在在處處眾生,亦必不知不覺,發起信心。此等感應,真實不虛。何以故?一真法界故。一切眾生同體故。冥熏之力極大故。此經功德殊勝,為十方三寶所護持,一切天龍所恭敬故。且人能如是行之,便是捨己利他;便是已開道眼;便是觀照一真法界;便是行利益一切眾生之離相布施;便是信心不逆,依教奉行;便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便為荷擔如來。我佛世尊便為授記,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其效力之大小遲速,全視當人觀行之力如何。今日坐而言者,明日便可起而行。諸善知識,勿忽此言。
2)約滅罪顯
A.標輕賤之因---「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
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
B.明滅罪得福----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
3)約供佛顯
A.明供佛------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
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
過者。
B.顯持經------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
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4)結成經功
A.明難具說-----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
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
狂亂,狐疑不信。
B.明不思議-----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