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的示無住以生信--(b)生信--(4)問釋證成--(A)舉如來果德問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a)明示
        1)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 
        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b)生信
         A.-------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
                  句,生實信不?」
         B.答
          1.揀能信之機--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
                  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2.示夙根之厚--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2)明其福德
         A.正明其福----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
                  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B.釋顯其故
          1.正釋-----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
                  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2.反顯-----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
                  、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
                  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3)結顯中道
         A.以雙離結成---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B.引筏喻顯義---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
                  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4)問釋證成
         A.舉如來果德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

  此問釋證成一段,又是釋明不應取兩句之所以然,(如何為兩邊不取?及為何須兩邊不取?)而舉果地證成因地,以明須因果一致也。故世尊舉極果問須菩提,釋明之後,復舉一切賢聖證也。一切賢聖,望極果為因,而望初發心人則為果也。(分三小段。)經中語句,往往言在此而意在彼。眼光四射,八面玲瓏。即如此中問語,觀兩耶字,明明言中含有無得無說。然而若曰無得說,則取非法了也,若曰有得說,又取法了也。今舉此問,即是試探聞法者,究竟於兩邊不取之真實義,能否領解耳。

  本經凡安「於意云何」四字,淺言之,則是試探聽法之人,對以上所說,能否明瞭。深言之,即指示我們讀誦之人,莫要錯會佛意,於以下所說之話,要深深體會,方是正知正見,否則不合佛意。佛問語稱如來,須菩提答中卻有一切賢聖,可見此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無論成賢成聖成如來,皆非從此法門不可。如來兩句,緊跟不應取法二句而來。驟看之,得字似乎有得。有所說似乎有說。佛意明明謂如來對於他所說之法,心中有所說否。此法正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為何說法,即為一切眾生證得無上菩提,方成如來,當然有得。問中兩耶字,表面是法,內中即含有非法在,蓋恐粗心者有所誤會,要須菩提來解釋。不但試探聽眾,對於二邊不著之義,能明與否。且指示我們用功,非從二邊不著下手不可。

  粗心者即疑佛在菩提樹下成道,豈不是得果?四十九年說法,豈不是法?如何叫我們初發心人不應取法?一經須菩提解釋:「世尊無得而得,無說而說。」此疑即解。進一層言,不說世尊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說佛,而說如來。如來是法身,是性德。佛性人人有之,特凡夫藏在無明殼耳。故說此二句,是叫我們證性。性上豈有所得耶!豈有所說耶!

         B.以法不可執釋
          1.明無定法---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2.釋應雙非---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C.引一切無為證--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c)校勝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