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a)約果廣明--(1)泛論四果--(D)明四果離相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1)泛論四果
         A.
明初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
                  ,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B.
明二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
                  ,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C.
明三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
                  ,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
         D.明四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
                  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
                  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梵語阿羅漢,此云無生。證三果已,在四禪天斷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盡,便證無生法忍,不受後有。生死從此了矣,故稱無生。然其心中實並法而亦無之。因其無法,則生滅心息,故曰無生。亦因其尚且無有無生之法,豈有所謂無生,是亦假名無生耳。意若曰:倘作無生之念,是明明有法矣。既有法相,即著我人眾壽。生心動念,依然凡夫。何云得四果,證無生法忍耶。


        2)師資證成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e)極顯經功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