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a)約果廣明--(1)泛論四果--(D)明四果離相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1)泛論四果
A.明初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
,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B.明二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
,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C.明三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
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
,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
D.明四果離相--「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
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
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梵語阿羅漢,此云無生。證三果已,在四禪天斷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盡,便證無生法忍,不受後有。生死從此了矣,故稱無生。然其心中實並法而亦無之。因其無法,則生滅心息,故曰無生。亦因其尚且無有無生之法,豈有所謂無生,是亦假名無生耳。意若曰:倘作無生之念,是明明有法矣。既有法相,即著我人眾壽。生心動念,依然凡夫。何云得四果,證無生法忍耶。
2)師資證成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e)極顯經功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