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1)深觀無住以進修--(a)發心無法--(4)結成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1)
重請--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2)
示教--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
             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
             生實滅度者。』
        3)
徵釋--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4)結成--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古本菩提下亦無心字。此句正引起下文無法得菩提,心字尤不應有。所以者何?承上起下,結成上兩科義。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有兩義,可作兩種讀法:

 (一)法字斷句。意謂發正覺者,實無有法。蓋無上正等覺,即是究竟清淨義。清淨覺中,不染一塵。若存毫末許,此是菩提,便是法塵,便非淨覺。則所發者名為菩提,實則分別心耳。故必實無有法,乃名發無上正等覺者。

 (二)無字斷句。意謂,有法發無上正等覺,實無如此事理。蓋眾生以無始不覺故,因愛生取,遂致流轉。故無論何法皆不應取,取之便是不覺。何名發覺乎?故實無可以有法為發無上正等覺者。

  兩義既明,則上文當生如是心,及若有四相則非菩薩之所以然,可以了然矣。

  上來所明,不外發菩提者,當發而不自以為發。如是無發而發,乃為真發。而住降在其中矣。蓋云何住降,全觀發心如何,不必他求,故不別答。須知當生如是心,便是無住而住之意。應滅度一切眾生三句,是降伏其心之意也。

  初問只答降住,重問只答發心,固以示淺深次第。(若不發心何必問降住,故發心是本,降住為末。故曰淺深次第。)然而前答降住,而發心攝在其中。今答發心,而降住攝在其中。且知得云何降,便知得云何住。又以示三事只一事,而前從降伏上說,原為不降之降;今就發心上說,又是無發而發。此皆破我遣執之微妙方法,應於此等處悉心領會,方為善用功者。

       b)舉果明因
        1)詳明
         A.明果
          1.明無得而得
          2.明法法皆如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2)結示
       c)顯勝結勸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