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的示無住以生信--(a)明示--(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B)釋顯其故--(2)喻明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a)明示
        1)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
         A.標示------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B.正明------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
                  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
                  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
                  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C.徵釋------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
                  者相,即非菩薩。」

        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A.正明無住
          1.標示----「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2.指釋-----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3.結成-----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B.釋顯其故
          1.徵釋-----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2.喻明----「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不也世尊之不字,古德注經讀為弗字,字書上無此讀音。蓋古者譯經,於梵文無相當之字,往往用近似之字,而另讀一音,以為區別,亦譯經之苦心也。如各經中凡遇解字,均讀懈音,所以表明不但文字宜瞭解,並宜消歸自性,不即文字,不離文字,方可。此處不字讀弗,是表明不僅作否決意解,含有唯唯、否否之意。大概下文無解釋,是作否決解。下文有解釋,是不完全作否決解。

  虛空無相,而不拒諸相發揮,此語最宜牢記。平常眼光以為虛空是一切無有,乃小乘之頑空耳。實則虛空乃包羅萬象,大乘經所說虛空,正指包羅萬象而言,其中有無數相在內,方顯虛空之大。佛所說空,皆應如此去領會。須知無所不容,乃是第一義空,所謂空而不空。不可思量云者,非謂其無相不可思量,正謂其無所不容,方是不可思量。舉一東方,又必舉南西北四維上下者,並非閑文,正顯佛說隨舉一法,皆賅十方也。

  佛說法面面俱圓,不可從一面去觀。如華嚴專表重重無盡之義。蓋佛說法從無量無邊性海中流出,故重重無盡。虛空不可思量,若以為祇喻福德,仍是從一面觀,實則喻不住相布施也。

  然佛以虛空為比喻,僅說東方,亦已可瞭解,何故又說四方上下。此有五義:(一)隨舉一法,當體即空,均不應住相,雖虛空亦然。(二)須知東南西北四維上下,均是假名,望東成西,望南成北,本無一定。可知一切法亦均是假名,無有定法可得,所以不可住。(三)既然十方皆是假名,假名是相,故不可住。我與眾生,亦是假名,亦不可住。然一切法皆是同體,在性體上原是一個。如此領會,方是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如此福德不可思量,如此不住相布施即佛境界,福德之大,豈凡情所能窺測哉。(四)十方皆在虛空之中,實則皆在一念心中。雖說十方不礙同一虛空,雖同一虛空不礙十法界。令人領會因果同時不礙一法界,一法界不礙因果。(五)舉十方則虛空無相而不拒諸相發揮之理自明。從此觀照,乃空有同時,雖空有而圓融自在,方可明布施不住相,不住相福德不可思量之義。

  以虛空為喻,而復舉東南西北四維上下為言者,並非閑文,實關要義,切不可忽。(一)十方皆在虛空中,使知十法界同居人人一念心中也。(二)隨舉一方,皆是虛空,使知隨舉一法,當體即空。(三)然則東南西北,四維上下,皆假名耳。使知我人眾生,乃至一切法,莫非假名。(四)既皆假名,故虛空原是一個。使知我人眾生,乃至於佛,種種差別,約假名之相言之耳,約性體言則一也。故曰: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曰一法界。須知眾生以不達一法界故,不覺自動而有無明也。(五)雖有十方,而不礙同一虛空。雖同一虛空,而不礙有十方。使知十法界因果森然,而不礙同一性空。雖同一性空,而不妨十法界因果森然。此即顯發虛空無相,不拒諸相發揮之理。如此,空有同時,存泯自在,方是虛空不可思量。方足以喻布施而不住相,不住相而又布施之福德不可思量也。若但言虛空,乃偏空耳,豈般若之第一義空,又何足云虛空不可思量耶。所以言虛空必兼言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者,理在於斯,當如是知也。如是知者,乃為正知。

          3.法合----「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C.結示正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D.更明所以
          1.問答釋明
           a)----「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b)答
            1)雙明--「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2)釋成---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2.闡義印許
           a)明性本非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b)明即相見性-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b)生信
       c)校勝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