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的示無住以生信--(a)明示--(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C)結示正住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a)明示
        1)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
         A.標示------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B.正明------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
                  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
                  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
                  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C.徵釋------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
                  者相,即非菩薩。」

        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A.正明無住
          1.標示----「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2.指釋-----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3.結成-----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B.釋顯其故
          1.徵釋-----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2.喻明----「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3.法合----「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C.結示正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歸結到無住乃是正住,正指應無所住,又答應云何住。上文皆說不住無住,此忽言如所教住。意謂應依我所說之教而住,明是住而無住,無住而住,不是斷滅。玩但應二字,可見除依我之不住無住外,別無他住。且含有降伏之意,降伏即降伏此住也。又但應者,意謂應如我所教之不住二邊之住而住,方是正住。住又有主義,但應依我所教之二邊不住去修行,本以不住為主,否則非大乘佛法。

  此發離相心及不住於相兩科,相互發明。前言降伏即含無所住之意。此言不住即含降伏意。故降伏及不住,兩事即一事。修行下手,即是一捨字。捨不得即為執有我見。佛言捨,即破我執。此我執能捨一分,即破得一分,一層一層破去,至於究竟捨,我執方破盡。等覺菩薩,尚有一分法執未破,必至佛果,方究竟捨。故佛法自始至終祇一捨字。捨者,正是不住空,不住有,即是離相心。心量大到無量無邊,方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心量狹小,又烏能捨。佛不說住,成佛尚不住佛相。故禪宗祖師,完全用金剛經方法,對學人說半句而不說破,令學者去思惟,左又不是,右又不是,將妄念打得落花流水,忽焉脫落,正是妙住。

         D.更明所以
          1.問答釋明
           a)----「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b)答
            1)雙明--「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2)釋成---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2.闡義印許
           a)明性本非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b)明即相見性-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b)生信
       c)校勝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