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的示無住以生信--(a)明示--(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C)結示正住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a)明示
1)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
A.標示------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B.正明------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
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
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
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C.徵釋------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
者相,即非菩薩。」
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A.正明無住
1.標示----「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2.指釋-----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3.結成-----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B.釋顯其故
1.徵釋-----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2.喻明----「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3.法合----「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C.結示正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歸結到無住乃是正住,正指應無所住,又答應云何住。上文皆說不住無住,此忽言如所教住。意謂應依我所說之教而住,明是住而無住,無住而住,不是斷滅。玩但應二字,可見除依我之不住無住外,別無他住。且含有降伏之意,降伏即降伏此住也。又但應者,意謂應如我所教之不住二邊之住而住,方是正住。住又有主義,但應依我所教之二邊不住去修行,本以不住為主,否則非大乘佛法。
此發離相心及不住於相兩科,相互發明。前言降伏即含無所住之意。此言不住即含降伏意。故降伏及不住,兩事即一事。修行下手,即是一捨字。捨不得即為執有我見。佛言捨,即破我執。此我執能捨一分,即破得一分,一層一層破去,至於究竟捨,我執方破盡。等覺菩薩,尚有一分法執未破,必至佛果,方究竟捨。故佛法自始至終祇一捨字。捨者,正是不住空,不住有,即是離相心。心量大到無量無邊,方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心量狹小,又烏能捨。佛不說住,成佛尚不住佛相。故禪宗祖師,完全用金剛經方法,對學人說半句而不說破,令學者去思惟,左又不是,右又不是,將妄念打得落花流水,忽焉脫落,正是妙住。
D.更明所以
1.問答釋明
a)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b)答
1)雙明--「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2)釋成---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2.闡義印許
a)明性本非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b)明即相見性-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