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b)舉果明因--(2)令達無我--(b)開佛知見--(B)明諸法緣生--(2)約法施明體空--(c)明無法可得--(2)印釋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舉果明因
1)詳明
A.明果
1.明無得而得
2.明法法皆如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a)標示通達
b)開佛知見
1)明圓見
A.明不執一
B.明不執異
2)明正知
A.明心行叵得
B.明諸法緣生
1.約福報明無性
2.約法施明體空
a)明無法可說
1)對機則說
A.示說法無念「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
所說法。』莫作是念。
B.釋有念即執-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
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2)本無可說---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b)明聞者性空
1)請問-----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
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
不?」
2)遣執-----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
3)釋成-----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
非眾生,是名眾生。」
c)明無法可得
1)陳悟-----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2)印釋----「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兩言如是者,印可上言非畢竟無得,非畢竟有得,所悟不謬也。佛說之義更深。乃將長老說者,更推其原。猶言,何以無所得乎,因其本無少法可得故也。此意正承我字來。我無少法可得,正明我空也。因其我空,尚不見有少法,那有少法可得。既無少法可得,又那有得法之佛。言乃至者,正明其空之又空,一齊掃盡。正當爾時,一念不生,湛湛寂寂,性德圓明矣。總之,性空寂中,本無少法。使其見有少法,正是我見。尚何所得?惟其不見有少法可得,乃真得耳。
句言我於無上菩提,無少法可得,妙。我不見有少法可得耳。言下含有非竟無法,故接言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顯非無無上菩提之名言也。又以顯無上菩提,但名言耳,豈可著乎!故無有少法可得也。又以顯所謂法,所謂得,皆因緣所生。緣生體空。正當有如是名言之時,卻本來無有少法可得也。眼光四射,八面玲瓏。前來無法得菩提之義,至此暢發無遺。則無法發菩提之義,更因而徹底洞了。正所以開菩薩之正知,俾得通達無我、法耳。
上來心行叵得一科,遣能執也;諸法緣生一科,遣所執也。然而能所對待,牽引愈多。故所執之諸法中,復有能所。如福德勝報,所生也;布施六度,能生也。而就布施之法言。法,所施之物也;說者,能施之人也。就布施之事言。說法者,能布施也;聞法之眾生,所布施也。更細別之。我,能證者也。法,所證者也。總之,一切事莫非對待,有對待便有能所,有能所便有分別,有分別便有執著。然而少有分別,便是第六識,所謂我相是也;少有執著,便是第七識,所謂我見是也。故一一明其皆是緣生。使知緣生體空,有名非實。必應步步觀空,層層遣除。其所以痛遣所邊之法者,正所以痛遣能邊之我。蓋二者本是對待相形而成,彼銷,此亦銷矣。而先說心行叵得,是直向能邊遣除。然我相我見之不易遣,多為外境所移。故於諸法更說得詳細也。由是可知用功之法矣。蓋遣能當遣所,遣所即遣能。遣能所即是遣分別,遣分別即是遣執著也。分別遣盡,則六識轉;執著遣盡,則七識轉。二識既轉,則我、法雙空,皆是一如矣。皆是一如,所謂平等也。故下接言是法平等,直顯性體焉。
2)結示
c)顯勝結勸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