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c)顯勝結勸--(2)正結勸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舉果明因
        1)詳明
         A.明果
          1.明無得而得
          2.明法法皆如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a)標示通達
           b)開佛知見
            1)明圓見
             A.
明不執一
             B.
明不執異
            2)明正知
             A.明心行叵得
             B.明諸法緣生
              1.約福報明無性
              2.約法施明體空
        2)結示
         A.直顯性體-「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B.的示修功--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C.結無能所--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c)顯勝結勸
        1)
引喻顯----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
                聚,有人持用布施。
        2)正結勸----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
                。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
                不能及。」

  流通本作受持讀誦。原本無讀誦字,蓋攝在受持內矣。於前福德,於者,比較之意也。前,指上文以等於十萬萬須彌山王之七寶布施者。蓋謂如前布施者之福德,可謂大矣。然而以其福德之百分、千分、萬分、億分、乃至算數不能算之分、譬喻不能譬之分,皆不能及持說此經者福德之一分也。經雖是文字名言。然由文字起觀照。便由觀照而相似、而分證、而究竟成無上菩提,豈一切有相福德所能比乎!

  前半部收結時,明言不具說。故後半部較量顯勝,今始一見。然較顯之命意,亦復與前大異其趣。須知此科說在直顯性體之後。顯性體即是顯法身。前曾以須彌山王喻報身。今卻以七寶聚如十萬萬須彌山王者用作布施,而其福德遠不及持說此經。意顯持經說經,能令自他同證法身。視彼報身,如同身外之財,何足校哉。當知佛現報身等,原為利益眾生令他受用。正如以財布施,令他受用也。故以此為喻,以顯證法身者,並報身之相亦不住也。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