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d)成就解慧--(2)如來印闡--(B)闡義--(2)闡明說法真實義--(c)重以喻明--(1)喻住法之過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1)當機讚勸
        2)如來印闡
         A.
印可-------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
                   ,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B.闡義
          1.闡明觀行離相義
           a)
約般若明---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b)約餘度明
            1)
正明----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2)引證
             A.
引本劫事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
                   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
                   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
                   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B.
引多生事-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
                   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2.闡明說法真實義
           a)總結前文
            1)結成無住發心
             A.
標結---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
             B.
釋成---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
                   住心。
             C.
反顯---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2)結成無住布施
              A.
結不應--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B.結成應
              1.
總標--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2.別明--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b)正明真實
            1)
明說真實--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
                   者,不異語者。
            2)
明法真實--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c)重以喻明
            1)喻住法之過-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
                   無所見。

  此科是明執實,則布施之功德全虛也,正是無實無虛反面。由此下二科語意觀之,更足證明無實無虛一語,不止說以明證得之境界,實兼說以明證得之修功矣。法字即經初於法應無住之法,謂一切法也。一切法,不外境、行、果。境者,境界,即五蘊、六根、六塵等;行者,修行,即六度等;果者,果位,即住、行、向、地,乃至無上菩提,亦兼果報,如福德、相好、神通、妙用等。然就六度等行言之,便攝境、果。蓋行六度而自以為能行,此住於行也;若行六度而有名譽等想,便是住境;若行六度而心存一有所得,便是住果。無論心住何種,皆為住法。此處法字,不必攝非法言。因經文既是就行布施立說,是已不取非法矣。當知六度萬行等法,因緣聚合,乃能生起,既是緣生之法,可見當體即空,非實也。然行此六度等法,而得自他兩利,非虛也。是故菩薩既不應捨六度之事不為,而落虛;亦不應有六度之相當情,而執實。執實則心住於法矣!前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故有入闇之過。闇則一無所見,言其仍在無明殼中也。豈但性光不能顯現而已。永嘉云:住相布施生天福,招得來生不如意。蓋不知觀空,必隨境轉。生天之後,決定墮落。故曰此科正明執實,則功德全虛也。

  入闇,喻背覺。既有法執,故背覺也。覺者,明義。背覺,則無明矣。故曰入闇。無所見,喻不見性。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今不知緣生即空之理,執以為實,而取法相,豈能見性?故曰無所見。不言有目無目者,暗喻此人道眼未開,無明未破,有目亦等於無目,故不言也。蓋此人以見地不明故,雖學大乘行布施,既是盲修,(入闇)必生重障,(無所見。)故以入闇無所見譬之。當知學佛者,若道眼不開,勢必處處雜以世情俗見,豈但六度行不好。且必增長我慢,競起貪瞋,反將佛法擾亂,行得不倫不類,啟人疑謗。直是於佛法道理一無所見,豈止不能見性而已。執法為實之過如此,吾輩當痛戒之。

            2)喻不住之功-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C.結成-------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
                   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
                   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e)極顯經功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