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b)舉果明因--(1)詳明--(A)明果--(1)明無得而得--(b)答釋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
舉果明因
        1)
詳明
         A.
明果
          1.
明無得而得
           a)舉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b)答釋----「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
                   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不也,活句。謂非無法非有法也。彼時正蒙授記當來作佛。作佛云者,許其將來得證果法之稱也。故非無法。然彼時實以證無生忍,一法不生,而蒙授記。故非有法也。解所說義,正指上文所說無法發菩提之義。謂由無法發菩提之義領會之,知必無法乃得菩提。何以故?因果一如故。長老既未作佛,亦非八地菩薩,云何知其境界。但於佛所說義中,領會得之。此正指示解慧之要也。不曰如來而曰佛者,有深意焉。蓋上曰解義,是以初發心修因時之義,解得證八地果者之心。今舉佛言,則是由今日已得作佛之果,證明昔時當得作佛之因。何以故?佛者證得果法成究竟覺之稱也。舉一佛字,明其約證果言,非畢竟無法也。然由所解無法乃得之義推之。則以今日之果,望昔日之因。其於然燈佛時,必無絲毫有法得阿耨菩提之心念可知矣。無字略斷。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原是問辭。今加一無字,明其約修因言,非畢竟有法也。總以顯明心無法以求得,而後可得。若住法求得,便不能得。則不應住法發心,其義昭然。

           c)印成
            1)如來印許--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反正釋成
             A.
反釋---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
                   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
             B.正釋---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
                   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

          2.明法法皆如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2)結示
       c)顯勝結勸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