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c)顯勝結勸--(2)正結勸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舉果明因
1)詳明
A.明果
1.明無得而得
2.明法法皆如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a)標示通達
b)開佛知見
1)明圓見
A.明不執一
B.明不執異
2)明正知
A.明心行叵得
B.明諸法緣生
1.約福報明無性
2.約法施明體空
2)結示
A.直顯性體-「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B.的示修功--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C.結無能所--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c)顯勝結勸
1)引喻顯----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
聚,有人持用布施。
2)正結勸----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
。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
不能及。」
流通本作受持讀誦。原本無讀誦字,蓋攝在受持內矣。於前福德,於者,比較之意也。前,指上文以等於十萬萬須彌山王之七寶布施者。蓋謂如前布施者之福德,可謂大矣。然而以其福德之百分、千分、萬分、億分、乃至算數不能算之分、譬喻不能譬之分,皆不能及持說此經者福德之一分也。經雖是文字名言。然由文字起觀照。便由觀照而相似、而分證、而究竟成無上菩提,豈一切有相福德所能比乎!
前半部收結時,明言不具說。故後半部較量顯勝,今始一見。然較顯之命意,亦復與前大異其趣。須知此科說在直顯性體之後。顯性體即是顯法身。前曾以須彌山王喻報身。今卻以七寶聚如十萬萬須彌山王者用作布施,而其福德遠不及持說此經。意顯持經說經,能令自他同證法身。視彼報身,如同身外之財,何足校哉。當知佛現報身等,原為利益眾生令他受用。正如以財布施,令他受用也。故以此為喻,以顯證法身者,並報身之相亦不住也。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