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b)舉果明因--(1)詳明--(A)明果--(2)明法法皆如--(b)約果德明如--(1)明無法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
舉果明因
        1)
詳明
         A.
明果
          1.明無得而得
          2.明法法皆如
           a)約名號明如--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b)約果德明如
            1)明無法---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
                   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若有者,或有之意。因上文有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言,恐不得意者,聞如來即諸法如義,因之懷疑曰:既是如來之義,為諸法一如,則無菩提可得也明矣。何故上言如來得阿耨菩提耶。為遮此疑,故設一或有之言,復呼長老而告之曰:或人所言,蓋疑其仍為有法。殊不知實無有法也。但為明其覺已究竟,無以名之,名為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耳。言下含有,若約性德言,實是諸法一如。故此中不曰如來而曰佛,正明稱為得菩提者,意在顯其已證無上正等覺,亦即諸法一如之果耳。豈謂有菩提法可得哉,何疑之有。下文更以無實無虛之義,明其說得而實無所得,雖無所得而亦不妨名之曰得,益可了然矣。

            2)明一如---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c)約諸法明如
            1)明即一切法-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2)明離一切相-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d)約報身明如-「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
                   身,是名大身。」

         B.明因
          1.正遣法執
          2.令達無我
        2)結示
       c)顯勝結勸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