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推闡無住以開解--(d)成就解慧--(2)如來印闡--(A)印可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a)約果廣明
b)約因詳顯
c)請示名持
d)成就解慧
1)當機讚勸
2)如來印闡
A.印可-------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
,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印者,印可長老之說;闡者,就長老所說,更為闡明上來未盡之義也。
凡標佛告須菩提句,鄭重之意。因下文多補前義所未發,故結經者特標此句,令注意也。如是如是重言之者,印其言之極當。若分配說,即謂上來讚慶,廣勸,兩皆不謬。長老前云:若復有人句,原未指明何時。但以對次科之勸當來而言故判為約現前勸。今世尊亦但云若復有人,亦未克指何時。然於下文結成時,卻歸到當來。可知此語,乃是通指現前乃至未來而言也。
驚者,乍然愕怪。怖者,惶惑不安。畏者,怯退自阻。天親論曰:「驚,謂懼此經典非正道行故。怖,謂不能斷疑故。畏,謂由於驚怖,不肯修學故。」智者疏曰:「初聞經不驚。次思義不怖。後修行不畏。」合論疏觀之,則不驚即是信。以初聞經時,不懼其為非正道而驚,是能信也。不怖即是解。以次而思義,毫無疑惑而生怖,是能解也。不畏即是受持。以不畏而自阻,則肯修學,是能受持也。而變其詞者,蓋有深意。誠以著有之凡夫聞說相皆虛妄,法執之二乘聞說法不應取,一類偏空之輩聞說非法亦不應取,必致驚怖,怕談般若。信解尚無,遑論受持。則何能同登覺路,不阻化城乎。故一一道破其不能信解受持之故。令一切聞者當知法本無定,佛不欺人。何必驚怖疑畏。庶幾得有信解受持之望耳。故下文第一波羅蜜云云,正明法無定相;五語云云,正明佛不欺人。可見今說不驚不怖不畏者,正為說下文張本。而說下文之用意,又正為斷眾生之驚怖疑畏。前後語意,緊相呼應也。
希有而曰甚,亦即第一希有之意。觀若復以下語氣,亦是印可長老所說者。上言如是如是,已經印定。而復說此數語者,無他。意在說出眾生不能信解受持者之病根,以勸勉之耳。
B.闡義
1.闡明觀行離相義
a)約般若明---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b)約餘度明
1)正明----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2)引證
A.引本劫事-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
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
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
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B.引多生事-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
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2.闡明說法真實義
a)總結前文
1)結成無住發心
A.標結---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B.釋成---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C.反顯---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2)結成無住布施
A.結不應--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B.結成應
1.總標--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2.別明--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b)正明真實
1)明說真實--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2)明法真實--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c)重以喻明
1)喻住法之過-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
2)喻不住之功-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C.結成-------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
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
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e)極顯經功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