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的示無住以生信--(b)生信--(1)揀示根機--(B)答--(2)示夙根之厚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的示無住以生信
       a)明示
        1)明發離相心即是降伏 
        2)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 
       b)生信
        1)揀示根機 
         A.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
                  句,生實信不?」
         B.
          1.
揀能信之機--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
                  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2.示夙根之厚--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上科持戒修福至以此為實,此科正為之作注解。是人即指持戒修福者,指明是人,不說人等。可見持戒修福,雖說兩事,實是一事,二者均不可缺。一佛至二佛,時間已極長遠,不知多少劫數,何況三四五佛。可見是人善根種得極遠,而世尊又說尚不止此,已於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且千萬之上,再加無量二字,則時間乃是不可說不可說之長遠。是人不但修一善,並修諸善,諸善指六度萬行而言,可見是人於般若,已修得極其長遠矣。種根,正對持戒修福言。是人種根已極深,是諸善合成之根,真所謂難能可貴。
 
  世尊於過去無量之事,均悉知之,此說是真實不虛。就吾人凡夫眼光觀之,是人持戒修福已合道妙,何以故?上文世尊對須菩提一開口,即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是發大心。先應度生,即不落空;次實無眾生得度,不住於相。次說大行,應無所住,先說不住相,次說行於布施,倘住而不行,即是落空。此二段文,世尊叮嚀告誡,必不落空,方可發心修行。是人下手即持戒修福,豈非與世尊所說先不落空暗合乎。又發起序中,世尊欲說般若,先示現凡夫,著衣持缽等即持戒;又令眾生生慚愧心,即修福。是人持戒修福,豈非又與世尊本意暗合乎。可見非久遠以來種善根者,不能如此暗合道妙也。觀世尊語氣,似乎是極力讚歎是人,其實是鼓勵吾人,使聞此言說章句者,即當實行,故對須菩提有莫作是說之誡詞。以為若如須菩提之說,後之人必以般若為難修,寖至高推聖境。其實不難,即在持戒修福下手。此是世尊之大慈大悲。須菩提豈不知發心修行,須不落空,不過代眾生請問耳,亦是大慈大悲也。
 
  吾儕苦惱眾生,如今得聞此言說章句,亦是希有,亦是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者。倘不如此,則於甚深微妙之般若,不可得聞,即聞亦等於不聞。吾儕已在又後之五百歲中,鬥爭更為堅固,竟能來此地讀誦受持,必是不願競爭少欲知足,有持戒之資格者。如此吾儕即不宜妄自菲薄。已持戒者,更宜用功,再求堅固。未持戒者,應照佛說去持,則諸佛必大歡喜。以此種得善根,於此發芽。吾儕有此資格,又有世尊加被,可不自勉乎。
 
  以此為實。既明真實義,又能修行。六度之中,無論何度,皆歸於修福。布施不必定要破產,但量力捨少數財,與人有益,即是財施。為人說法,或送人經典,即法施,並非難事。又勸人學佛,必勸之持戒修福,見不持戒者更要勸。又見已持戒尚未知般若者,更要勸之使明般若。此福德之大,不可思量,何以故?以是紹隆佛種故。又要勸人從速修習淨土,求生西方。須知般若與淨土,關係至深。前說學般若者須先不住相,不住相方能就文字般若起觀照,觀照功深,而現實相般若,此即是性。修行下手先觀照,最後要現實相,此甚不容易。在娑婆世界中,種種惡誘,如何能即現實相。故大菩薩修行,發願修三阿僧祇劫,不知經過多少輪迴。是人善根固厚,然至千萬佛無量劫之長時間,尚祗是能生信心,可見業障深重,故必發願求生西方方可。又如上文發大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等度生,上至非非想天,下至地獄。吾人即發此大心,如何能去度。此實令吾人先觀照緣生平等之理。若欲滿願,非先證性不可。欲證性,不可不先求生西方。生西不是為自了,原為度眾生,方與彌陀本願相合,為滿大願,可證性故。故普賢行願品說,虛空無盡,世界無盡,眾生無盡,我願無盡。此非與本經廣度眾生之願,完全相同耶。可見般若法門,與淨土法門,是一非二。必有此大願,彌陀方來接引,往生不為自了。有往生法門,方能成就般若法門。
 
  是人持戒修福,亦極不容易,已親近過許多佛,但種善根。可見成就般若法門,應親近彌陀,實相般若,方能現前。永明禪師云: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故學般若者,須速修念佛法門。修淨土者,亦須速修般若法門。如不明瞭此第一義,徒念佛者,恐祇生下品。故提倡淨土法門者,不可僅說念佛為止。須知修淨土,正為滿大願,僅僅念佛下生,不能滿也。永明禪師之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此偈祇可勸愚人,不可勸利根人。世人忽略得見句,祇注意萬修萬人去句,以為不必依照十六觀經之修觀,此是錯誤。觀經明第一義,正是般若,若祇生下品,不能見佛也。

        2)明其福德
         A.正明其福----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
                  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B.釋顯其故
          1.正釋-----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
                  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2.反顯-----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
                  、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
                  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3)結顯中道
         A.以雙離結成---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B.引筏喻顯義---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
                  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4)問釋證成
         A.舉如來果德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
         B.以法不可執釋
          1.明無定法---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2.釋應雙非---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C.引一切無為證--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c)校勝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