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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總目錄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科判表
一、般若 二、波羅密多 三、心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要釋】--經題(經) 斌宗法師著述
四、經(佛所說的教法):此是通題。
梵語修多羅,或云修姤路,或云素呾纜,譯為契經。
此方好略,故但稱經。
所言契經者,契就是契理、契機的意思。
謂
上契諸佛之心理(一切言教皆從佛大悲心流出來的),
下契眾生之機宜(一切言教無非應眾生的機宜而說的)。
契理則稱為正道,而 沒有邪倒錯謬,
契機則巧被根性,而能令人信解受持。
若但契理不契機,則同世典俗訓,
若但契機不契理,就像漁歌樵曲。
佛所說的一切經典,都具有契理、契機的,故以契經稱之:
同時也是一種揀別與其他世典的不同。
以上乃就通途而言。
若別約本經,
則謂
上契般若實相之理,
下契解空無我之機。
按雜阿毗曇心論則明五義:
一、出生(出生一切諸法故);
二、湧泉(義味無盡如源泉滾滾);
三、顯示(闡發一切義理故);
四、繩墨(辨別邪正曲直故);
五、結鬟(義理連貫沒有散亂故)。
茲約貫、攝、常、法,四義釋之:
「貫」,謂貫串佛所說的一切教義令不散失,如以線貫珠一樣。
(佛的言教若無結集成經,怎能流傳千古不失)
「攝」,謂攝持所應度的眾生令不落,如攝提小孩一樣。
(佛所說法無非要救度眾生使不墮落)
佛已滅度二千餘年,我們尚能夠得聞正法,皆貫串,攝持之力也。
「常」,則歷諸萬世而不易。
「法」,則推諸四海而皆準。
換言之:
萬古不變其言,謂之常。
(佛的言教至善至美,極為契機契理,故能令天下同遵)
正因其契理故,所以能流傳萬世;
正因其契機故,所以能垂範天下。
因為佛教的理論,極圓滿而廣傳,
故能夠
不限時代──時不論古今
(二千餘年來極為一般學者所崇尚此即萬世不易之表示),
不限地域──地不分西東
(差不多全世界皆有佛教了,此即天下同遵之表示)。
說一句簡單話,
經就是真理,持有普遍妥當性,與思惟必然性。
於一切時一切處,都能適應的東西叫做真理,這就是經。
又
經者行也,修也,一切賢聖皆依之而修而行。
若單就本經而言,
即是體悟性空,求證實相的人所應修行之經。
又
經者徑也,乃成佛作祖所應經由之路徑。
若單約本經而言,
即是由生死此岸,而到達涅槃彼岸的捷徑。
若就廣義來說:
約理方面,
則凡宇宙諸法,法爾如是之如實之相,
不違謬於實相之學說者,無不是經。
約事方面,
則凡人生正行,經常大法,乃至常道,
法制所不可易者,也莫不是經。
華嚴經說:
「剖一心微塵出大千經卷」,則經義之廣可知。
(以上皆是說明經的意思)
按佛所說一代言教,綜合為三藏─經藏、律藏、論藏。
現在所講的是經藏所屬,不是律,又不是論。
故名為「般若羅密多心經」。
【附釋】
按「修多羅」,正譯為線。
印度古時以貝葉記錄佛語(如我國古時,用竹簡記載文字一樣),
用線穿之,編製成冊,使不散失,以流傳後世。
因為佛所說的一切言教,由有結集的人,編集起來,
所以佛法才能流通迄今不滅;
正如線之穿珠不令散失一樣,故以線稱之。
可是中國的習慣上,不貴視線,
尤其是我國在來旳聖人──孔子,孟子等,所說的言教都稱為經,
為順此方習慣和一般心理,故特譯為經,而加一契字以揀別之。
其實,經與線名雖異而義則同,皆是貫穿的意思。
按說文的解釋:
直線為經,橫線為緯。
又
線以貫華,經以持緯。
似此則經與線的性質是同,不過為習慣上所分別耳。
茲再將「般若波羅密多心」與「經」八字總合起來講,約四義:
一、此經是說明
依照「般若」修行,可以出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親證真「心」的一部「經」典。
二、此經是
修成「智慧」「究竟」徹見真「心」的一部「經」典。
三、此經乃為
全部「般若」經中最「究竟」的中「心」重要「經」。
四、此經是
一切諸佛菩薩依之而證「究竟」「涅槃」的一部中「心」重要「經」。
(本經云:菩提薩陲,依般若-----究竟涅槃。
三世諸佛,依般若-----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曰「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總之,
依照「般若」修行可以得到「究竟涅槃」,
故「般若」之下有「波羅密多」四字。
又因
得到「究竟涅槃」即能親證真「心」,
故「波羅密多」之下有一「心」字。
「般若」要怎樣修才能得到「究竟涅槃」,親證真「心」?
當依照「經」中所說的道理方法去修學,
故「般若波羅密多心」之下有一「經」字。
(以上是由般若二字解釋下來)
其次,
依照「經」中所說的道理去實地真修,即能明「心」見性,
故「經」字之上有一「心」字。
既證真「心」,自能了脫生死,得到「涅槃」不生不滅之「彼岸」。
故「心」字之上有「波羅密多」四字。
然而
要達到「涅槃彼岸」當藉重「般若」之功力,
故「波羅密多」之上有「般若」二字
(以上是由經字解釋上去)。
按經題八字,義有四對──通別一對,能所一對,法喻一對,因果一對。
一、通別:
「般若波羅密多心」七字是別,與他經不同名故。
「經」一字是通,部部同稱為經。
二、能所:
「經中全部文字」為能詮,「般若波羅密多心」七字為所詮。
(「般若」是觀照妙行,「波羅密多」是證果歸處,「心」是實相理體)
(詮者含也,
譬如一玻璃瓶,內貯清水,「瓶」為能貯,「水」為所貯。
能詮、所詮之義就是這樣,亦可作顯字解)。
三、法喻:
「般若」是法,「波羅密多」是喻。
四、因果:
「般若」二字為因,「波羅密多」與「心」五字是果。
【合釋】
這是教人依照「般若」妙法修行,便可度脫煩惱的生死苦海,
達「到」究竟安樂的涅槃「彼岸」(波羅密),
而親證不生不滅之真「心」實相的一部「經」典。
故曰「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以上經題八字講完)
甲二、譯人: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C.正文
1.顯說般若
1)總示菩薩修證境界
a)明能觀人
b)明所修行
c)明所觀境
d)明所得益
2)詳明般若真空實義
a)遣執
b)顯性
c)破妄
d)證果
2.密說般若
1)出名嘆益
2)正說咒語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