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金剛般若波蜜經總科判表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1)深觀無住以進修--(b)舉果明因--(1)詳明--(B)明因--(1)正遣法執--(a)約度生遣--(2)徵釋--(B)釋無我   江味農居士著述

一、總釋名題:
 A.釋經題
  
1.說般若綱要:
  
2.明融會各家: 
  3.依五重釋題:

 B.釋人題:

二、別解文義:
 A.序 分
 B.正宗分
     A)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
的示無住以生信
      2.推闡無住以開解
     B.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深觀無住以進修
       a)發心無法
       b)
舉果明因
        1)
詳明
         A.明果
          1.明無得而得
           a)
舉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b)
答釋----「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
                   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c)印成
            1)如來印許--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反正釋成
             A.
反釋---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
                   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
             B.正釋---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
                   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
          2.明法法皆如
           a)約名號明如--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b)約果德明如
            1)明無法---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
                   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明一如---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c)約諸法明如
            1)明即一切法-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2)明離一切相-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d)約報身明如-「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
                   身,是名大身。」

         
B.明因
          1.正遣法執
           a)約度生遣
            1)
標遣--------「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
                        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2)徵釋
             A.
釋無法-------何以故?須菩提!無有法名為菩薩。
             B.釋無我-------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
                        無壽者。

  是故者,承上起下。蓋欲釋成無法名菩薩之故,乃申明佛說一切法無我之理也。佛說一切法無我人眾壽。當知眾生之見,無非分別。分別便有能所對待。約能見言,便是我;約所見言,便是人;能所之見差別叢生,是為眾生。此約橫言也。能所之見,繼續不斷,是為壽者。此約豎言也。

  分別妄心,多不勝數。以能所橫豎收之,罄無不盡。本經所以於種種見種種相中,獨舉此四為言也。然分別起於著我,故開之為四,合之則惟一我見而已。殊不知一切法本來無我,無差別也。

  此佛說句,含義甚多。當作兩種讀法以明之:
 (一)說字斷句。謂一切法無我之理,為佛所說也。凡一切法,皆是緣會則生,生即無生。蓋所謂生者,不過緣會之幻相耳。安有實法。故曰生即無生。此佛常宣說者也。生即無生,那有我人差別乎。當知凡有我人差別者,病在凡夫之取著。一切法中,安有此事。故前云: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壽也。若其不取,則無能無所,一相不生矣。然則菩薩曰我當滅度眾生,便是取著六度之法。便我人對待,四相宛然。此凡夫耳。豈名菩薩。故有法名為菩薩,決無此理。

 (二)法字斷句。謂佛說之一切法,本無我人差別也。此中又當開兩義說之。(甲)凡佛所說,皆是說其所證。而佛所證者,唯是諸法一如。故佛說之一切法,莫非令人泯對待分別之法相,悟平等一如之法性者。覺此覺性,可名菩薩。若存有法相,便是我執,便成對待,便是分別,何名為覺。故有法名為菩薩,揆之佛說,初無此義也。(乙)佛說一切法,皆是令聞者無人我,無法我,除分別心。因一真法界,本無我人等分別,有此分別,乃成眾生。佛為度眾生而說法。所以一切法,無非說一真法界之義,令除我執者。故一法不應取,取即著我人眾壽。菩薩者,學佛者也。若取著六度等法,何名學佛乎。何以故?有法名菩薩,佛無此說故(此中不曰如來說,而曰佛說,正為顯因果一如之理。佛,果人也。菩薩,因人也。果人既如是說,因人當如是學也。)總之,一切眾生,性本同體,本無爾我對待之分。故說眾生,則菩薩亦眾生。說菩薩,則眾生亦菩薩。眾生本來是佛,況菩薩乎。

  且生本無生,何所謂度?度亦自度,何名度生。譬如頭然,手必救之。雖至愚者,亦無不救之理。然而決無能救所救之分別者,知能救即是所救,所救即是能救故。菩薩與一切眾生,亦復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人眾壽,令聞者當觀同體之性也。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豈非我見人見眾生見乎?此見一日不除,非壽者見乎。分別如此,執著如此,是於性本同體,諸法一如之義,完全隔膜,顯違佛說,尚自居為菩薩乎?乃曰當度無量,恐三五眾生亦不能度也。何以故?既已我為我,眾生為眾生,則遇受其度者,勢必自矜自喜。不受度者,勢必輕視憎嫌。遇他之行六度者,又必爭競猜忌。展轉情執,自縛自纏。汝自己方且向煩惱惡見稠林中走入。尚曰度眾生乎?尚得名菩薩乎?所以有法名菩薩,斷斷無此事理。凡發正覺者,必應將佛說一切法無我人眾壽即是諸法一如的道理,切實體會。雖廣修六度,而一法不執。庶幾心空妄念而無實,功不唐捐而無虛耳。

  此無我一科,既以結上文,亦以起下文。蓋下科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亦是說法性無差別義者。與此科所說之義,相貫通也。

           b)約嚴土遣
            1)標遣---------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
                        土。』是不名菩薩。
            2)徵釋---------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
                        嚴,是名莊嚴。
          2.令達無我
        2)結示
       c)顯勝結勸


         2.究極無住以成證
       C.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