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開的天地   心經總目錄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科判表 

 前言
A.經題--般若波羅密多
B.
譯人--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C.
正文
 1.顯說般若
  1)總示菩薩修證境界
  2)詳明般若真空實義
   a)遣執
   b)顯性
   c)破妄
    1.破凡夫我相
     1)對迷心重者破五蘊
     2)對迷色重者破十二入
     3)對心色並迷者破十八界
    2.破二乘法相
     1)破緣覺十二因緣法
     2)破聲聞四諦法無苦、集、滅、道。

無苦、集、滅、道。
【預釋】
 此空四諦也,苦、集、滅、道、謂之四諦。
 又名四聖諦,謂聖者所悟之真理,
 依此四法而修可以超凡入聖,故名四聖諦;此為聲聞所修之法。

 聲聞為佛教中的一類小乘聖者,他們因為聞佛之聲教而開悟的,故稱為聲聞。
 到底悟得什麼?
  受了佛陀的開示,了解到三界生死無限「苦」迫(苦諦);
  同時又知道苦的根本是由貪瞋痴等,縱身口意造諸惡業積「集」而成的(集諦);
  能夠把它貪瞋痴斷滅,即能離苦而獲到解脫寂「滅」之樂(滅諦);
  但要離苦斷集,必須修「道」(道諦)。

這裡有個問題不可不知的!
 所謂聽聞佛陀四諦道理而開悟的一群眾生叫做聲聞,
 當知
  佛在世時有佛說法,
  佛滅後,雖無佛直接說法,卻有佛的遺教一切經典流傳的間接說法。
 得著這些遺教啟示而覺悟四諦真理的眾生,都可以稱為聲聞聖者,
  並不一定要親聞佛聲,否則終沒有佛滅後的聲聞聖者了。
 那末,
  三乘聖者是佛在世時方有的,佛滅度後就沒有了嗎?這是講不通的。

【分釋】
一、苦諦:苦是逼迫性(亦即痛惱義),是說眾生身心常被種種痛苦迫擾不安,故曰逼迫性。
     法華經云:「三界無安,眾苦充滿」。
  取要言之有下列五種:
  一、依自身方面則有疾病老死,飢渴疲勞,醜陋殘廢等苦。
  二、依內心方面則有貪瞋痴慢,嫉妬怨恨,憂悲怖懼等苦。
  三、依外界方面則有水火雷電,寒暑風雨的襲擊;
         以及旱潦疫的災患,虎狼蛇蝎的毒害等苦。
  四、依人事方面則有刀兵盜賊,侮辱侵害,威脅壓迫,譏罵嘲誚,怨毀仇殺,妬忌失戀,
         拘禁刑罰,乃至內亂外患等苦。
  五、死後則有墮落惡趣苦的可能。
 總而言之,纏身的有老病死苦,
      擾心的有貪瞋痴慢,
      隨時有天災人禍,
      死後有地獄鬼畜。

 以上依自身和內心所受的苦為之內苦;
   依外界   所受的苦為之外苦;
   依人事   所受的苦為之共苦;
   死後    所受的苦為之後苦。

 人們生在這五濁惡世的當中,其所感受的,
  無論正報(身)和依報(國土及一切外境)都是逼迫的,
  束縛的,危險的,痛苦的,無常的,所以說它為苦諦。

 既被看出了這些苦,當急設法取消它而去追尋苦的泉源,於是便了一個集來。

二、集諦:集是招感性,
  上面所說的那些苦到底從何而來?
  非從天降,不是地生,亦非神賜,更不是人與;乃吾人自己所創造出來的。
  由自心所起的貪瞋痴等所驅使去妄造一切惡業,依業受報而招集來的,故曰招感性。
  以其能招集生死等苦,所以說它為集諦。
  (它的本身就是見思感,為招感一切苦法的業因,同時也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為了感覺著依業受報,生死無盡的痛苦,因而急求解脫的真理滅。

三、滅諦:滅是可證性,
  謂「滅」去煩惱生死之苦,「證」得涅槃寂「滅」之樂,故曰可證性。
  亦即「寂滅」的意思,
  謂煩惱既「寂」,自然生死永「滅」,所以說它為滅諦(指聲聞所證之果涅槃)。

 為了要滅苦斷集求證涅槃,因而急求辦法道。

四、道諦:道是可修性,
  既然了解到生死等苦,是由集的業惑所釀成,
  同時又知道有寂滅涅槃可證,因而向上追求斷集的方法(道)。
  當知
  業惑一除,則斷證(斷煩惱,證涅槃)兩問題便可立時解決了
  然而方法是什麼?
  就是修諸道法,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
  依之實地真修,便可達到目的了生死,證涅槃,故曰可修性。

  又道是能通義,依諸道法而修,可由凡地通達聖地,所以說它為道諦。

總之
  生死等苦無非逼迫  為「苦諦」;
  貪等業惑能招生死  為「集諦」;
  涅槃寂靜遠離生死煩惱為「滅諦」;
  道品觀法諸修行法門 為「道諦」。

 亦可說:
  感受生死業報叫做「苦」;
  身心積聚罪惡叫做「集」;
  所證涅槃  叫做「滅」;
  修行門徑  叫做「道」。

 若連在一起來說:
  這現實人生畢竟是痛「苦」的,
  其苦從貪等煩惱招「集」而來的,
  想達到寂「滅」解脫安樂的理想世界(涅槃),
  應要修「道」而斷滅煩惱。

  「苦」是集的結果;
  「集」為苦的原因;
  「滅」為修道的目標;
  「道」為求滅和斷苦的工具。

 又「苦集」二諦屬現實界,
  「滅道」二諦屬理想界;

  「苦諦」是人生問題,
  「集諦」為緣起問題,
  「滅諦」是證悟問題,
  「道諦」是修養問題。

  「苦諦」………生死集的結果。   現實界苦諦人生問題
  「集諦」………業惑苦的原因。      集諦緣起問題
  「滅諦」………涅槃修道目標。   理想界滅諦證悟問題
  「道諦」………法門斷證工具。      道諦修養問題

綜觀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所謂果不離因,無因不感果。
  例如種子為因,結實是果,若無種子怎能結實。

 今就四諦來說,
  集諦是「因」,苦諦為「果」。
  沒有貪等的「集因」,怎能招感生死的「苦果」;
  若無精修道法為「因」,安得涅槃寂滅之「果」。
  「苦」是眾生所感的業報,乃三界生死「苦果」,
  「集」是眾生妄起的業惑,乃三界生死「苦因」,
  「滅」是聖者所證的真理,乃出世「樂果」,
  「道」是聖者所修的法門,乃出世「樂因」。

  「苦集」二諦是世間  有漏因果(苦因苦果),屬迷方面的。
  「道滅」二諦是出世間的無漏因果(樂因樂果),屬悟方面的。

 又「苦集」二諦是拔苦,「道滅」二諦是與樂。
  凡夫迷故以「集」為因,而招「生死苦果」;
  聖者悟故以「道」為因,而證「寂滅樂果」;

  苦由集生故             (集為能生,苦為所生)。
  後者,是能顯因果,滅為道顯故。
 (寂滅理性人人本具,不過由道的顯示而已,道為能顯,滅為所顯)

四諦若照順序來說,應該先因後果,謂之集苦道滅。
  為什麼卻先說果而後說因,為之苦集滅道呢?
 當然有它的理由:
  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欲使其容易化導,
  所以先示苦相,    令其厭離,
    次示業因,    使他斷集;
    繼之則又
    先示以涅槃之樂相,令其欣慕,
    然後再以道法示之,令其修持;
  意在要他「知苦斷集,慕滅修道」。
 這是佛陀教化眾生,引誘小機的一種善巧方便,是很值得效法的。

以上苦集滅道的道理總算大略講完了,然而為什麼稱它為『諦』呢?
 『諦』是什麼意思?它的含義有二:一、審察,二、真實。

 「審察」即覺知義,是就智方面說。
 「真實」即不虛義,是就境方面說。

 意謂
 「審察」三界生死,「真實」是苦不可令樂,    故以苦諦稱之。
 「審察」貪等業惑,「真實」能感三界生死不能避免,故以集諦稱之
 「審察」涅槃理體,「真實」寂滅,永離生死,   故以滅諦稱之。
 「審察」出世道法,「真實」能使眾生離苦得樂,  故以道諦稱之。

 還有一種說法,
  能「審察」到苦是由集所招來的,
  要滅苦果當斷集因,要斷集因當修道法,
  到了功行圓滿之時,便可永了生死,頓證涅槃。
  「真實」徹底明白此理謂之『諦』。

  「凡夫」迷此諦理,不知生死是苦      (迷苦諦理),
  反之認苦為樂,認假作真,因而起惑造業   (迷集諦理),
  依業受報,輪迴不息,絕不知道有寂滅涅槃可證(迷滅諦理),
  甘願受苦,永遠做眾生,不肯學佛修行    (迷道諦理),
  此為凡夫迷於諦理而受生死也。

  「聖者」悟此諦理,覺悟三界根本是苦(悟苦諦理),
  且能審察出苦的來源集      (悟集諦理),
  同時更知道有寂滅之理可證     (悟滅諦理),
  又明白了各種修行法門       (悟道諦理),
  從此精修道行,達到斷證目的。
  此為聖者悟於諦理而得解脫也。

四諦法門,是佛成道後,開始在鹿野苑對五比丘等所說的。一共說了三次,稱為三轉法輪。
 (轉法輪就是說法,這是一種比喻,意思是說佛所說法,無非要救度一切眾生離苦得樂,
  到達涅槃彼岸;正如車輪運轉,能夠載人到達目的地一樣,故以轉法輪稱之)

 一、示轉:「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二、勸轉:「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三、證轉:「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為什麼要連續地說了三次呢?因為眾生的根性利鈍不等故。
 一、示轉:是直接開示四諦的真相,令其知苦斷栠,慕滅修道,利根人一聞即悟。
 二、勸轉:佛顧慮到那些根性稍鈍的人,初次聽法恐怕不能直下承當,因是重為警省勸修,
      中根人聞之即便信受。
 三、證轉:佛慈廣大,又恐一般根鈍的眾生,一再不能信解,於是引己為證,諄諄地重為勉
      勵著他們,鈍根的人至此才為覺悟,這叫做三轉法輪。
 依此法門而修,成就其道果者名為聲聞。

按聲聞所證的果位其階段有四:
  初果須陀洹。
  (譯為預流,又名入流,謂預入聖人之流,用八忍八智之無漏十六心,斷三界八十八使之
   見惑盡方證初果)
  二果斯陀含。
  (譯為一來,因為欲界九品思惑只斷六品,尚有三品未斷,所以還要再到欲界來受一次生
   死故名一來)
  三果阿那含。
  (譯為不來,已再進斷欲界殘三品思惑盡,既無欲界煩惱之因,安有欲界生死之果,故不
   再來欲界受生死,名為不來)
  四果阿羅漢。
  【譯為無生,謂不再來三界受生死。由三界斷欲界九品思惑後,在色界第四禪天之五不還
   天專志用功,進斷上二界(色界無色界),每界四地,每地九品,共斷八九、七十二品
   思惑,連前欲界九品共九九、八十一品思惑,完全斷了,則證四果。
   因為見思二惑是三界生死之因,今因既滅,而果自亡,便不來三界受生,故云無生】
   此為小乘之極果也。

  初果為   見道位(初生無漏智,照見真諦理),
  二果、三果為修道位(既見真理後,依理修習真觀),
  四果為   無學位(見思惑盡,徹證真諦理,不須更為修學──
       我生已盡(證苦諦智),
       梵行已立(證滅諦智),
       所作已辦(證道諦智),
       不受後有(證集諦智)。
  總上四果屬佛教小乘部類聲聞眾。

佛法分為世間和出世間兩種,在出世間又有大乘、小乘之分。
  小乘是個人觀念的佛教自利,其目標在自了解脫生死,
    這是純為出世精神。
  大乘是大眾觀念的佛教利他,其目標在救世普度眾生,
    這是為超出三界而又適應世間的。

  因為
    小乘志在了脫三界生死,求證偏空涅槃為究竟,
  所以
    它不肯發心救度眾生,唯獨善其身,故以小乘稱之

 【乘是運載的意思,乃一種譬喻:
  如人乘了舟車,得其運載,便可到達目的地。
  佛法能運載行人由凡夫地而到達聖地,故稱為乘。

  有大、中、小三乘的差別,
  菩薩為大乘,不獨自度,兼能度人,喻如大車(火車)可以廣載,以力量大故。
  緣覺為中乘,它能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之上。
  聲聞為小乘,但能自度不能度人,喻如小車(腳踏車)只能自載不能載人,以力量小故】

 世間一切諸法根本不離業力和因果的範圍。
  小乘人既然志在超出三界,求了生死,所以它對於世間的業力因果,如六道輪迴,三界生
  死等的一切所有法,觀察的十分明瞭,講究的非常透徹。
 換言之,
  詳細了解世間萬事萬物的生住異滅,無不受著業力所支配,並且逃不了因果定律。
  那末,
  它最厭惡而畏懼的生死,當然也不在例外業力因果。
  於是
  從果尋因,明其所自而著力在業惑方面以求解脫。它覺到諸行無常,悟了萬法無我,求得
  涅槃寂靜之樂為究竟,這是小乘人唯一的修行目標,四諦法門便屬這一類的。

話說轉來,怎樣叫做無苦集滅道?
  菩薩以般若妙智照見苦等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清淨本然,
  非僅沒有世間苦集二諦的虛妄,
  就是出世間的道滅二諦,在真空實相的理體上,卻也沒有它們的形跡。
  因為諸法空相中,是絕對否認有生滅修證的。

  自性空寂,
      本無生死可了  (無苦),
      亦無煩惱可斷  (無集),
  自性具足功德智慧,
      本不待修    (無道),
      亦無須證    (無滅)。

  天台大師說:
      陰入皆如(真如),無苦可捨,
      煩惱即菩提,   無集可斷,
      邊邪皆中正,   無道可修,
      生死即涅槃,   無滅可證,
  即此意也。

 還有一種說法,
  因為苦集所依仍不外五蘊之法,菩薩行深般若,照見五蘊皆空,五蘊既空,則苦集無所憑
  藉,所謂「皮既不存,毛將焉附」。
  以為既缺了生起的要素五蘊,自然沒有所生的事實苦集;
  同時既 無所滅的對象苦集,則又焉有能滅的主體道滅。

 因眾生迷故,所以說四諦法以對治之,
  菩薩悟故,了知苦等全體即真,故曰無苦集滅道也。

【餘論】
此四諦法乃為佛教的根本思想,因為一切教典都由四諦開展出來的。
 但從表面看來似乎專屬小乘聲聞所修之法,其實乃通一切大乘法門,
 這是怎麼講?說來話長,
  要徹底明白它,有再將『諦』字詳細解釋一番的必要!
  『諦』就是真理(為苦等所具之真理,苦等為事相,諦是理性),
  亦即三諦理,因苦等四諦,都各各具有三諦理性,
  真諦、俗諦、中諦此為三諦。
  體達諸法皆空是「真」實的道「理」    名為真諦;
  理性之空不廢事相之假是「真」實的道「理」名為俗諦;
  空假不二,性相一如是「真」實的道「理」 名為中諦。

 迷此諦理為「凡夫」,悟此諦理為佛為「聖者」──
 對於諦理
  全迷者為「凡夫」(不知人人本具天然三諦之性德),
  中迷者為「二乘」(二乘迷中俗二諦,唯悟真諦故云中迷),
  少迷者為「菩薩」(菩薩只迷中諦,已悟真俗二諦)。
 反之
  少悟者為「二乘」(祗悟真諦,未悟中俗二諦),
  中悟者為「菩薩」(已悟真俗二諦,只迷中諦),
  圓悟者為「佛」 (徹悟三諦)。

  「凡夫」雖具不悟,
  「二乘」雖悟但見真諦;
  「菩薩」所悟較深,尚未圓極,只見俗諦;
  「佛」則智無不極,悟無不徹,圓證中諦實相理。

由於根性的不同,也就所見差殊而所證各異了。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若了達苦等生滅已滅者,  則見真諦理,證偏空涅槃,這是二乘的證悟;
  了達苦等當體如幻即空者,則見俗諦理,證但中涅槃,這是菩薩的證悟;
  了達苦等當體即實相者, 則見中諦理,證究竟涅槃,這是佛 的證悟。

要而言之,
 諦是具有方便和勝義二門:
 如審察三界唯苦無樂,此理真實…………(此諦字作審實解),  為方便門,屬小乘。
 如了達苦等全體即真,各具真空實相之理(此諦字即指真理言),是為勝義門,屬大乘。

 教觀綱宗云:「解苦,無苦,而有真諦,況滅道耶」。
  則苦等當體即具寂滅之理於此可知。(法華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至於解苦無苦,而有中諦,則苦等當體即具實相之理。
  故本經云:「是諸法空相」。

 又深密經瑜伽分別品說:「有七種真如:一流轉真如七正行真如」
 現在單約第四、五、六、七的四種來說,
 經云:
  四、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聖諦。
   (一切眾生色身行業,有為之法,迷真逐妄,皆依真如之體而建立,是名安立真如,為
    苦諦之實性)
  五、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
   (一切煩惱妄惑邪行之法,不離真如之體,是名邪行真如,為集諦之實性)
  六、清淨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諦。
   (如來所說涅槃清淨之理本無染污,是名清淨真如,為滅諦之實性)
  七、正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道聖諦。
   (如來所說一切道品正行之法,皆依真如理體,是名正行真如,為道諦之實性)

 真如就是實相。據此可以十足證明四諦當體即具實相之理。
 蓋實相中諦理,是屬大乘聖者所證悟的,四諦既具全三諦理,則自然通於大小三乘法門,並
  非專屬小乘法門的了。

所以天台依涅槃經立了四種四諦以配合四教:
 一、生滅四諦:如上所說,這是小乘所修之法,為藏教攝。
 二、無生四諦:了達一切諸法如幻如化,當體即空,
          解苦無苦,不為苦所苦,
          解集無集,不為集所轉,
          知滅無滅,本無生滅,
          知道無道,不著法相,
        此為三乘共修之法,屬通教所攝。
 三、無量四諦:了達苦有無量相,一界已具眾苦;
          集有無量相,有八萬四千煩惱故;
          滅有無量相,有諸波羅密故;
          道有無量相,有八萬四千法門故,
        此為權教菩薩所修之法,屬別教所攝。
 四、無作四諦:了達一切法,當體即是實相,
        無苦可捨,無集可斷,無道可修,無滅可證,
        以實相之體離諸造作,故名無作;
        此獨為大乘菩薩所修之法,屬圓教所攝。
       (觀自在菩薩即是親自證悟這種境界的)

 你看大乘菩薩的四弘誓願也都依準於四諦而發的。
 列表如下:
       ┌─眾生無邊誓願度──苦諦
       ├─煩惱無盡誓願斷──集諦
   四弘誓願
       ├─法門無量誓願學──道諦
       └─佛道無上誓願成──滅諦

再仔細來研究它,
 佛教一大組織的內容,無論原始佛教與後期佛教,均不脫離四諦的範疇。
 因此,四諦確為釋尊一代說法的中心思想,與大小諸乘一貫的根本教義,

 不過
  小乘是斷滅現實界因果的苦集諦,而入於理想界因果的滅道二諦;
  大乘是把苦集二諦        各轉化為純粹化的滅道二諦。
 換言之,
  小乘是滅生死證涅槃,斷煩惱得菩提,
  大乘是了達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
 要之
  那大、小乘的不同,根本是基於四諦觀的不同。

 根據上面種種理由,
  足以證明四諦確乎通於大乘法門,已無可疑議了。
 如以
  變易生死 為「苦諦」,
  法執未忘 為「集諦」,
  六度、四攝為「道諦」,
  無住涅槃 為「滅諦」;
  此為大乘所修之四諦法。

【合釋】 
  沒有生死「苦」的感覺,
 也沒有貪愛的「集」因可斷,
  沒有寂「滅」的涅槃可證,
 也沒有解脫的「道」法可修;

 因為自性
  本來解脫沒有生死可捨,本來清淨沒有煩惱可斷,
  本來空寂沒有涅槃可證,本來俱足沒有菩提可修,
 所以叫做無苦集滅道。

   苦諦苦果 世世受生老病死──┐
  四      ,以有身則苦。  
   集諦苦因 念念起貪愛妄想  世間 因果──凡夫迷界
  諦      ,則惡業叢集。──┘
   滅諦樂果 滅除生死煩惱,──┐
  表      證得涅槃寂滅。  出世間因果──聖者悟界
   道諦樂因 勤修 戒定慧,  
          精進 諸道品。──┘

     2)破聲聞四諦法竟(戊二破二乘法相文至此完)。
    3.破權教菩薩法相
   d)證果
    1.明菩薩得斷果
    2.明諸佛得智果
 2.密說般若
  1)出名嘆益
  2)正說咒語
 結論